中國江蘇網預防癌症的方法3月14日訊(記者米格)記者今日從江蘇省高院獲悉,江蘇徐州、鹽城、淮安等地的多家基層法院,對12件危害食品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,28人被判處六個月至六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有的還並處五千元至一百六十萬元不等的罰金。
  記者從江蘇省高院刑二庭瞭解到,目前地溝油、病死豬肉、毒豆芽、偽劣藥品等危害食品、藥品安全犯罪時有發生,江蘇各級法院對此都高度重視,省高院會同省檢察院、省公安廳專門下發過意見,製冰機出租要求依法嚴厲打擊制售有毒、有害食品、偽劣藥品犯罪。
  據介紹,此次集中宣判的12件案件,主要涉及假藥預防癌症飲食、有毒有害食品、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等幾種犯罪。
  如徐錦亞案,徐錦亞是射陽長盪鎮陽陽食品廠老闆,曾因銷售假冒碘鹽兩次被鹽城市鹽務局處罰。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5月底,徐錦亞故意購進50噸工隨身碟業鹽,用於產醬油、辣椒醬等食品。期間,徐錦亞還使用工業鹽生產假冒淮牌食用鹽,分裝250克袋裝,銷售給普通百姓4400袋。並向其他食品加工者銷售工業鹽1380斤。法院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。
  再如化療副作用李雷子倒賣死豬案,李雷子從2006年初開始在豐縣宋樓收購病死豬,他將一部分死豬肉混在好豬肉里在街上擺攤賣,另外一部分送到農村熏、滷肉熟食店和一些小飯店里。他平均每個月能收十三四頭病死豬,一頭豬大約100多斤。從2011年夏天到2013年5月份,他差不多收購了300頭死豬,大約有3萬斤,出售價格為5元到7元不等。法院對其從重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。  (原標題:江蘇集中宣判12件危害食品藥品安全案 28人被判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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